学生要不要全面发展?
有人举了一个例子,说是有一个学校,招了三个学生,分别是刘翔,姚明和王励勤。该校有三门必修课:110米跨栏,篮球,和乒乓球。考试下来的结果是每一个学生有一门课是满分,而其它两门课都是不及格,因此总评不及格,他们三人都是不合格的毕业生。以这样一个极端的例子,要说明一件事:我们目前的教育体制,强调学生必须全面发展,在这样的体制下,偏才,怪才受到了压制,因此是不合理的。上面提到的三位是世界顶级的运动员,可他们在如今的教育体制下却是不合格的产品,岂不是反过来说明这种教育体制本身不合格呢?
且慢,如此匆忙下结论恐怕不妥。首先问一个问题:这样的偏才,怪才,在全体学生人数中占的比例是多少呢?估计至少是百万分之一,或者是一亿分之一。以如此微小的比例来套用到绝大多数人身上,是概念的偷换,大家立刻就看出这种论调的荒唐来。
深入一步,学生有共性,但每个学生有个性,共性和个性的发展在现行教育体制下有没有冲突呢?应该是有的。部分天才遭到扼杀的可能是存在的,这就是问题的根本所在。
应该承认,在学生的义务教育阶段,学生的共性发展是居主要地位的,全面发展是必要的,这适合于绝大部分学生。我们所欠缺的是应该为极少数极具天赋的学生开一扇门,允许他们有自由发展的空间,并有专门的机构和政策来帮助他们的发展,而不是依据“义务教育法”或者其它一般性的规定来限制他们。
到了高中,大学阶段,学生开始转向专业发展的方向,此时,他们的个性发展就有了一定的空间。当然这里依然有不足,就是对于极有天赋的学生的录取政策。比如这次高考中出现了一个很特别的考生,他用甲骨文,钟鼎文和大篆来书写高考的语文作文,全国仅此一人。懂得这些古文字的教授,在全国也是屈指可数。而他一个业余研究的高中生,可以有这样的水平,可以称为奇才。可惜他因为偏科严重,他的数学,英语得分都不高,所以上大学恐怕无望,只好等明年再考。即使复旦的教授也是爱莫能助,只能收他作校外弟子。其实,这样的特例,应该可以特办,招这样一个学生,破一次例,有何不可?可是,没有规定,所以不行。这难道不是一个令人遗憾的不足吗?
由此可见,我们应该建立一个机制,为天才开一扇“窄门”,不让他们默默地消失。有人担心这样一来,一些投机分子会群起而仿效之,这是可能的。但是,总有办法来解决。比如,可以随机选取一些专家,搞一次面试,应该不难确定真伪。主要是需要有一种负责任的态度,彻底撇开关系,事情就可以做好。
那么,学生还要全面发展吗?当然。毕竟绝大部分学生都不是偏才和怪才嘛。在基础教育阶段,要求学生全面发展无疑的对的。等到了更高的阶段,学生应该追求个性的发展,使自己有特别的优势,又满足个人的兴趣,当然应该得到鼓励。
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