种瓜得瓜 谁种谁得
最近一次测验,机器读卡的结果是某同学得分为0。记得上一次测验时,他问我可不可以用圆珠笔来涂选项,我说不行,必须用2B铅笔涂写。他很不高兴,提出了许多理由,比如说自己从来没有这个习惯啦,初中老师说没问题的啦,自己没有铅笔啦等等。我告诉他,不管你有多少理由,机器是不可能理解你的理由的,如果你不按照规定做,只有一个结果:那就是你得0分。他不以为然的走了。这一回,他真的得了0分,于是马上跑来找我,又说了一大堆借口,要求更改分数。我说你不该找我,这是机器批改的,我无权更改。他一看没办法了,又低声下气来软的一套,承认自己错了,让我高抬贵手。其实,我是可以给他本该得到的分数的,但我忍住了恻隐之心,坚持原判。希望因此可以给他一个深刻教训,也许将来对他更有好处。
种瓜得瓜,这样简单的道理,应该是人人皆知的。有因必有果,谁造成的因,这果必由本人承担,也是确定无误的。可是,世界上的事情就是奇怪,种瓜者明明知道会得瓜,但是等到得瓜时,却要找出种种理由,为自己辩解,千方百计想要把责任推给别人。更有一些专家,会运用高深的理论,来说明种瓜的原因,并以此来解释得瓜的不公平,从而是可以原谅的。不相信吗?请看以下的例子。
有一个学生,原本积极开朗,成绩优秀,各方面表现都很好。可是,忽然之间,他变了。开始是沉默寡言,心情忧郁,后来发展到敌视周围的一切,用仇恨的目光扫视同学和老师,而且成绩一落千丈。他自暴自弃,最终在一次打架斗殴中伤人,被公安机关拘留。审讯时,他对自己所做供认不讳,但坚持说是他的父母害了自己,他恨死他们了。原来,他的父母长期不和,吵架、打架不断,最终离婚。离婚后,双方都不管他,只能由年老体弱的奶奶抚养。一位心理专家经过详细调查,得出结论:这是一个特别值得同情的孩子,因为家庭的变故,饱受折磨,童年心理受到极大的创伤,从而导致他走上邪路(附上权威的统计数据,引用权威的理论模型)。因此提请法庭考虑,量刑时减轻处罚。
这样的例子绝不罕见,整个事件,听起来似乎很容易理解。学生的想法很自然,好像是非常合理。而专家的分析,更是相当具有权威,所以法庭肯定会考虑这些因素,因此从轻发落。真的如此吗?或者说应该如此吗?恐怕不是那么简单。
首先,有差不多相同的家庭背景的孩子可以说是成千上万,是否这些孩子都会走上犯罪道路呢?当然不是!这些悲剧家庭出来的孩子当中,不可否认,有不少依然是很阳光的,积极向上的,非常优秀的。为什么?很简单,因为他们自己选择要成为这样的人。每一个人,即使是孩子,都可以选择做什么样的事,做什么样的人,或者说种什么样的瓜。悲剧家庭出来的孩子,和其他家庭出来的孩子一样,都可以自己来做选择的。当选择确定之后,后果必定由本人来承担,一切想要推给别人的理由和借口,必然都是徒劳的。这一点,必须让每一个孩子都明白。不是别人,而是你自己,决定自己的未来。
我之所以对一些心理专家的分析结论持不完全赞同的意见,是因为他们往往忽略了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。他们总是非常善于深挖某人的童年经历,试图找出此人长大后犯罪的根子,并由此来说明此人犯罪是有原因的,所以是可以理解的。这样的结论,很容易给人传达一种误导:一旦找到做坏事的根源,问题就得到解决了,甚至还可以得到原谅。大家都知道,造成一件事除了外因,还有内因。只谈外因,不提内因,显然是不对的。我以为,内因,即本人的选择,是更重要的因素。由此,当心理专家分析当事人的童年悲惨经历后,应该说明,这绝不能造成犯罪的必然性。本人选择走什么路,产生出来的一切后果,不可能由别人来承担。法律,并不会因为一个人的童年经历,而改变量刑的规定的。如若不然,那就不是法律了。
不管在什么情况下,顺境也好,逆境也罢,最关键的是自己要有正确的选择。必须牢记:种瓜得瓜,谁种谁得。推诿,逃避,是根本没有用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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