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录  
 加关注
   显示下一条  |  关闭
温馨提示!由于新浪微博认证机制调整,您的新浪微博帐号绑定已过期,请重新绑定!立即重新绑定新浪微博》  |  关闭

huangrick2006的博客

黄志涛的博客,杂谈,教育,插队经历,美食。内容丰富,欢迎来访,发表意见,交个朋友

 
 
 

日志

 
 

(原创)谁是外语盲?  

2012-02-09 23:32:23|  分类: 杂谈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  下载LOFTER 我的照片书  |
 

谁是外语盲?

    最近看到一份研究报告。报告中披露,三分之二的英国人只会说英语,而其它什么外语都不会。五分之一的英国人居然连最有名、最常用、最简单的法语“笨猪(发音如此,意即你好)”也弄不清楚。更糟糕的是16到24岁的英国年轻人,尽管学校规定学生在14岁之前必须学习一门外语(一般是在法语,德语,西班牙语中选一门),可他们当中有大约一半人,坦承他们从来不会说在学校学习过的外语。其中,认为自己能够说一点外语的只有十分之一;四分之一的学生只能问一些最简单的日常问题;五分之一除了说“你好”和“再见”之外就什么也说不了了;五十分之一的人表示可以听懂一门外语,但是要对话还是有困难。至于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,报告给出了三个:

1.     懒得学。

2.     担心犯错误。

3.     指望别人能够说英语。

    真是很有意思的报告!老实说,要是我是英国人,我也不会费劲来学什么外语的,更不要说学中文了!听说在英国,要是有什么谁也搞不懂的东西,他们最拿手、最恰当的比喻就是:那该不是中文吧?由此可见,在英国人的心目中,学会中文简直比登上珠穆朗玛峰还难几分啊!这完全可以理解。

但是,为什么他们不学法语,德语和西班牙语呢?想起来他们学习这些语言应该不算太难吧?可能原因还是那三条。既然英语是世界通用语言,第一工作语言(不得不承认,在许多跨国公司里面,情况确实如此。),网络通用语言,所以他们不学其它语言,也是无所谓的。英国人真是太幸运了!得天独厚,何必费心呢?要知道“人之初,性本懒”。学外语太辛苦,绝对违反人的本性,所以就本能抵制,这也是“人”之常情嘛。只不过,这个“人”被限定是英国人(还有讲英语国家的人),而我们可怜的中国人是沾不到一分光的!这一点,让许多国人咬牙切齿,愤愤不平!老天爷为何就如此偏爱他们?!

    我是一个中学英语老师,常常有机会见到我曾经教过,后来大学毕业的学生。我总是喜欢问他们同一个问题:你认为在你所学的科目中,哪些最有用?奇怪的是,他们的回答总是一个样:语文和英语最要紧,也最有用。而且,他们不需要思考,马上就告诉我。这说明,对他们来说,这是明摆的结论。

不过,他们也似乎并非真正明白。因为在他们当中,还是有人英语很烂。直到开始找工作时,或者在工作当中,他们才突然意识到这一点。于是不禁为自己没有早一点明白而痛心疾首!所以只好把自己的惨痛经历作为“经验教训之谈”了。他们最终明白了,但是好像为时已晚。工作那么忙,哪有时间来补习英语呢?利用周末去上补习班?牺牲太大了!好不容易可以睡个懒觉,喘口气,不能太亏了身体吧。交朋友需要时间,打游戏更需要时间(一周只能打一次啊!)。没办法,可恨当年糊涂,错过了这个村,现在就住不了店了啊!后悔也晚了!因此,他们总是嘱咐我,要把这个教训早一点告诉那些稀里糊涂、懒惰成性的学弟、学妹们,让他们不要再“遭二茬罪,受二遍苦”了。我当然是欣然接受他们的意见。在新生入学后的第一堂课,我总要给他们灌输这个故事。不幸的是,到底有多少人相信我,真的听得进去,只有天晓得了。

    不过,我以为,全民学英语是不必要的,也是不科学的。尽管英国人即使是笨蛋也会说英语,但是我们的聪明蛋要达到他们笨蛋的英语水平还真相当困难。谁让我们学的是人家的语言呢?我有一位网友,他到美国读书七年了。他依然认为自己的英语还是不够好。他告诉我,中国的英语教师到国外进修两个月,进步是很小的(原话是“几乎等于零”,那未免太苛刻了吧?)。联想到我,我这个所谓高级英语教师,居然还从未到过任何一个讲英语的国家学习和访问,就居然敢教了几十年的英语,实在是误人子弟,害人不浅啊!真是惭愧不已!当然,这算不上是我的错,领导没有安排,大家都懂的。何况,我也算不上是最烂的英语教师吧。

    说实在的,我以为,上大学本科或者以上的学生,必须扎扎实实学好英语。上大专和高职的学生,应该懂一点英语。至于其他的人,能够说个“哈罗”,“拜拜”也就算马马虎虎过了外语关了吧?

   

  评论这张
 
阅读(488)| 评论(35)

历史上的今天

评论

<#--最新日志,群博日志--> <#--推荐日志--> <#--引用记录--> <#--博主推荐--> <#--随机阅读--> <#--首页推荐--> <#--历史上的今天--> <#--被推荐日志--> <#--上一篇,下一篇--> <#-- 热度 --> <#-- 网易新闻广告 --> <#--右边模块结构--> <#--评论模块结构--> <#--引用模块结构--> <#--博主发起的投票-->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页脚

网易公司版权所有 ©1997-2018